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暨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抗肿瘤药物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抗肿瘤药物项目(一阶段)
建设单位:江苏暨明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利用现有B0、B2、B3、B5 车间进行升级改造,改建B0车间1800平方米。购置隔离器、溶解罐、析晶罐、三合一、整粒机、灭菌柜、气流粉碎机等设备,形成年产美托哌丙嗪甲磺酸盐500kg、聚多卡醇960kg、吲哚美辛50kg、无菌甘露醇300kg、洛普替尼4900kg的生产能力。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扫描件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2月11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询本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时,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地址: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浦工业区大浦路68号
联系人:朱涛
电话:18352108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