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兰天汽车车轮厂是一家以汽车车轮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生产型企业。公司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内。公司前身为江苏博瑞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由于公司内部原因,江苏博瑞盟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注销,东海兰天汽车车轮厂变更登记成立。公司现有职工168人,其中技术人员37人。
公司分为东厂区和西厂区,东厂区建设年产40万套钢圈生产线,西厂区建设年产5000套特种五件式工程无内胎车轮生产线。
东厂区《年产40万套钢圈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2月26日获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连环表复〔2021〕36号);2021年8月10日,通过自主验收。
西厂区《年产50000套特种五件式工程无内胎车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2月26日获得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批复(连环表复〔2021〕37号);2021年8月10日,通过自主验收。
东海县兰天汽车车轮厂验收后,主要新增的变动为:
①本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为了生产更流畅,增加和更新部分生产设备。
②厂区总平面布局变化,东厂区焊接废气由一套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1#15m排气筒变为三套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1#、5#、6#)3根15m排气筒;西厂区焊接废气由一套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1#15m排气筒变为二套固定式焊接烟尘净化器+(1#、4#)2根15m排气筒,该部分内容已填登记表。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后,原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变动,且不属于新、改、扩建项目范畴的,界定为验收后变动。涉及验收后变动,且变动内容对照《环评名录》不纳入环评管理的,按照《环评名录》要求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排污单位建设的项目发生此类验收后变动,且不属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情形的,纳入排污许可证的变更管理。排污单位应提交《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作为申请材料的附件,并对分析结论负责。
涉及一般变动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逐条分析变动内容环境影响,明确环境影响结论。因此,东海县兰天汽车车轮厂依据《建设项目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编制要求》,编制了《东海县兰天汽车车轮厂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